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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1、年苏州公积金提取新规 调整出租房屋最高提款限额。职工自住住房(含公租房)的最高提款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其配偶租用同一自有住房的最高提款限额从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2、提取要件:提供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提取金额:《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三)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职工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可按下列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3、南京公积金提取新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
4、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南京市公积金租房提取6月1号新政策后,能补领差额吗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采取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可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在结清当期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用当月剩余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当年7月调整公积金基数后,是否补缴当年1月-6月公积金的差额,可以询问社保局。如果确实需要补缴,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1年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1、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月8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及了阶段性缓缴政策、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和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3、不能。根据南京市的公积金政策规定,2021年6月1日起实行新的租房提取政策,不能补领差额。
4、住房公积金提取2021新政策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 完税证明 和 租赁 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