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上海市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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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在员工入职时不交公积金可以吗

1、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原则上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以前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2、公司不可以只交社保不交公积金。公司自录用员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相关手续。

3、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4、入职是不可以自愿不交五险一金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强制性缴纳的,双方约定不缴纳是违法的。

5、入职公积金第一个月没有缴纳公司是犯法的。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上海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1、法律分析:是强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企业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逃避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2、法律分析:上海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企业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逃避法定义务,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并且应当按时缴纳。

3、法律分析:上海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上海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应由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这些条款都很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需要设立公积金的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都强调的是“应当办理”(在法律上的“应当”也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

上海市公积金是由政府主导、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上海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公积金,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7%,个人缴纳比例为5%。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具体如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5%至12%。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缴纳的基数是用职工上一年的总工资除以12,也就是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新职工为本人首月工资。

(四)确定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条件,审批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总之,上海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根据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缴存比例为个人缴存基数的百分之十二,缴存期限为每月的十五日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上海企业试用期不交社保公积金算违法吗

1、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应在试用期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就购买社保公积金,否则属违法行为。

2、试用期内要买社保的,不买社保违法。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3、法律分析:违法。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4、【法律分析】: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在试用期不交社保、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5、公司的在试用期间不给员工买五险一金的行为违法,因为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公司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不交、过后补交社保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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