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社会劳动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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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法律主观: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禁忌劳动范围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工资、休息时间、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法律主观: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是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

劳动法如何保障劳动者权利

进行劳动者权利的保障:(一)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四)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等就业原则:即在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民族等原因进行歧视,应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聘。

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法

1、法律主观: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禁忌劳动范围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劳动保障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3、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4、法律主观:简述 劳动法 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联系 1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在 社会保险 领域存在交叉。

5、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

6、法律分析:劳动法通过一系列规定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不因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保障法特征是什么?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下面是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特点:平等自由原则:劳动法基本原则之一是平等自由原则,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应该是平等自由的。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该是平等的,并且双方应该自由地达成劳动合同。

劳动法具有如下特征: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使其进行有尊严的劳动,通过法律的强制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

所谓劳动法的特征就是指劳动法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相比较独有的表现。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系统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系统,具有如下两个法律基本特征):第一,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法律分析: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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