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考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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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实施日期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公布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为现行有效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实行注册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对医疗器械的管理进行了调整。其中规定了不同类别的医疗器械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知器械。(当地县级以上药监局就可以做了)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会。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要求,进一步指导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现予发布。该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器械监管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特别规定了医疗器械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行为规范。

2、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3、(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产品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可以是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

1、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2、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3、法律分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修订后共计条款107条,医疗卫生机构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研制的医疗器械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4、年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下列内容进行新增修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二类、第三类需要取得上市许可,第一类实行备案,《条例》使用了“注册人、备案人”概念,对应上市许可持有人概念。

伪造经营医疗器械如何处罚

1、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答案是处以违法所得13倍(含)-17倍(含)罚款,没收所有该医疗器械。因为10000元属于“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一般情形”,对应的是13倍(含)-17倍(含)罚款。

3、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4、应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该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降低经营条件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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