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 ,是第五章《失业保险》的内容。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此规定明确了失业人员的保险关系转移要求,保障了个人权益。
6、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可以,社会养老保险可以转外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外省,并且累计缴费年限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责的是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国家或社会对社会保险实行行政性、事业性管理的职能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由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4、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在地方上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具体负责。地方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是各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各地具体名称有所不同)。
社保法是哪年开始实施的
法律分析:社保法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社保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
社保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