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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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2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山东省规定的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

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本人工资;(10)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应该赔偿的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护理费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等。九级伤残是指经过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的程度。

山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致死赔偿标准如下: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向其支付病残津贴;被保险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向其遗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分配原则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2、实施措施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2款、第3款、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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