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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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你好,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法律主观:工伤认定之后,十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主观: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东莞工伤10级 伤残赔偿标准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广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托底线提至每月4511元

1、根据查询广东省社会保障局官网得知,2022年12月31日前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且2023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其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每月加发80元、70元、60元、50元。

2、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其伤残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80元、70元、60元、50元。经定额加发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托底线”4511元/月的,按照4511元的标准发放。

3、广东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领取伤残津贴。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最低为38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高为46530元,最低为9306元。以上3项合计最高为333465元,最低为66693元。

法律分析:广州工伤赔偿标准按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付。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具体的赔偿标准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按照2019年广东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约为13,880元),同时还应该支付伤残津贴,即受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比例领取的工资补贴,直至伤残等级发生变化或者职工退休。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一项内容是什么?

第九章 附则\x0d\x0a第五十六条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由所在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专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不得收取费用。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说的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不是工伤级别,工伤伤残级别是根据伤残状况,对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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