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范围不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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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主要范围

1、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哪些不属于工伤范围

1、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法律主观:职工受到的下列伤害属于工伤的范围:工作期间,在单位因工受伤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

3、(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选项B、C、D属于工伤保险工伤责任范围。

4、但是员工在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属于工伤范畴,公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分析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摔倒受伤的,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属于工伤。

5、班途中绕开人行道上的阻碍物摔伤,既不是交通事故,且又是劳动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此不属于工伤。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劳动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属于工伤。

6、而不是给予患病者一定的赔偿金。综上所述,虽然患职业病的情况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内,但是想要从中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需要经过一系列的鉴定和审核,并且所能获得的待遇也有一定限制。

工伤的范围是什么

工伤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身体损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暴力伤害导致的骨折、挫伤、烧伤、割伤、肢体残疾等身体损伤。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

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非工伤协议医院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之日起7日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参保人观察。

工伤认定范围以及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法律分析:视同为工伤的情形有:(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答案】:A、C、D、E 本题考查工伤认定范围。《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和视同 工伤的三种情形。

3、法律主观:可以视为工伤的情形有: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遇疾病或意外事故48小时内死亡的;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旧伤复发的;劳动者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受伤害的。

4、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员工上下班工伤认定的范围

1、法律分析:职工上下班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3、下班后受伤,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下班后受伤,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下班路上职工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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