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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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2、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答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事业单位人事总体框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5、法律分析: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6、第一条 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法律分析: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了事业单位考核规定。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参照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分析:年度考核程序是:首先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主管领导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之后,考核组织对意见进行审核,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本人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书面通知本人。

国家人事部1995年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写道: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各级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如何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水平

1、贯彻落实《条例》有三个需要注意的方面:第一,应当从事业单位改革的高度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目的。《条例》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部署,围绕用人机制转化,初步建立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2、除了物质上的激励,事业单位管理者也应该从满足员工的精神需要出发,关心和理解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4、三是严格聘期管理。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单位应当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要规范解聘辞聘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疏通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口”。四是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争议。

聘用制和事业单位的编制问题

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法律主观:聘用制和正式编制的区别有:聘用制一般以合同形式确定基本人事关系,正式编制一般不需要签订合同;聘用制薪酬待遇由聘用单位发放,正式编制是财政拨款。

是正式编制。简单点来说就是事业单位招收合同聘用制的员工。享受和事业编制的人员一样的福利待遇,但不是事业编制。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正式编制。事业单位中聘用制属于正式编制员工的一种录用形式,需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还有聘任制也是正式编制的一种。但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一个和单位签订合同,一个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均不占用编制名额。

下达给各事业单位岗位编制数,而被纳入岗位编制数的人员,即属于正式编制,享受国家财政拨款和各种劳保、职称、学历、干部待遇。从合同等级看,聘用制教师和正式编制教师性质是一样的,签订的是国家合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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