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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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文件内容

1、《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三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

2、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在从城镇办理养老职工保险,转养老城乡居民保险。符合养老城乡居民保险条件的,按照《养老城乡居民保险办法》支付相应待遇。

4、在2014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出台以前,确实各地由于有关政策的不同,有个别地方出现过这样的政策。但是相关《办法》出台以后,文件规定的很明确: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5、养老保险办理:本人或者家属携带需办理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四个不出村服务站)进行办理。带够现金。

6、法律主观:根据 城乡养老保险 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转入城镇 职工养老保险 的参保人员需要向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调谐申请表,并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等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否转移为职工养老保险

可以相互转移的。两种养老保险转移则开启了双通道,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可以互相转移。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结论:不可以的。 解析: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领取的额度都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直接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转变为职工养老保险。

由此可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为职工养老保险,但需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两个条件。

农村养老保险也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国家已经出台互相转移的文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转为农村的养老保险,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5年的,农村的养老保险也可以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

上述情况只是针对于一般正常情况下的转移办理手续,对于养老保险的部分转移体现出政策制定者改革的决心和努力,但尚不彻底,是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下的“权宜之计”。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1、法律主观:城乡养老保险 制度衔接程序怎么办理参保人员首先应该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

2、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3、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4、法律主观:三大养老保险怎样办理衔接转换办理流程:申请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程序:提出申请参保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6、《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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